發布日期:2022-10-31 10:09 瀏覽次數:
GB/T 32078的本部分給出了由國際海事組織(IMO)制定散裝化學品船規則(IBC)和散裝液化氣運輸船規則(IGC)所要求的自給式呼吸器(SCBA)(不使用存儲氧氣)的性能規格。
根據本部分制造的呼吸器組成了整套安全設備的一個部分,該安全設備允許人員進入充滿氣體的艙室并進行工作。呼吸器不適用于消防或進人起火場所。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IMO IBC Code 國際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
IMO IGC Code 國際散裝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
ISO 15537 工業產品和設計人體試驗用受試人員的選擇和使用原則
ISO 23269-2:2011 船舶與海上技術 船用呼吸器 第2部分:船上消防員用自給式呼吸器
ISO 23269-2:2011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呼吸器應滿足ISO 23269-2:2011第4章的所有要求。
呼吸器環境試驗應滿足 ISO 23269-2:2011第5章的所有要求。
6.1 總則
呼吸器應滿足ISO 23269-2:2011第6章的所有要求,以下內容除外:
a)6.9.2易燃性:
b)6.9.3耐輻射熱性。
此外,呼吸器還應滿足6.2~6.4規定的試驗。
6.2 化學滲透阻力試驗
6.2.1 呼吸器應按照ISO 15537的規定進行化學滲透阻力試驗。應確定預期的用戶群、呼吸器的關鍵尺寸、可能配置呼吸器的防護服以及穿著者可能執行的危險任務等因素,并應在試驗報告中描述。
6.2.2 將水和無毒的彩色染料的混合物,放置在噴霧瓶中。彩色水應提供足夠的對比度,內容通過視覺檢查來表明呼吸器面罩的滲透性。
6.2.3 試驗人員應穿著呼吸器連同防護服和其他相關的安全設備。隨著試驗人員站直,彩色水應噴在呼吸器的頂部和側面。噴水后,呼吸器面罩不應有水滲透。
6.3 視窗透明材料化學耐受試驗
使用涂抹器,每次將下列溶劑的一種涂抹到視窗或任何透明部位:
a)三氯乙烯;
b)苯;
c)溶劑油;
d)甲醇;
e)煤油。
取每種化學品一滴施加到試樣上,且保持不滑落。暴露其至液滴蒸發完畢或不多于15min,以先到為準。暴露后,試樣用目測的方法進行評估。觀察試樣應無分解或變質而無法使用,例如應未形成孔、滲漏、霧化或揮發等。
6.4 全面罩化學耐受試驗
將面單浸沒在表1規定的試驗液體(液體溫度22℃±2℃)中1h,并在溫度為22℃±2℃、相對濕度為95%條件下懸掛在空氣中24h,面罩應無目視可見無法使用的腐蝕或分解。
表1 化學耐受性能試驗的試驗液體
測試液體 | 質量濃度 |
硫酸溶液 | 1% |
硝酸溶液 | 1% |
氫氧化鈉 | 1% |
設備應符合ISO 23269-2:2011中7.7.3的要求。
每個呼吸器應提供包括呼吸器的圖示、穿、脫、操作和維護的說明書。說明書應采用主管機關要求的一種或幾種語言。說明書應使用適當的格式包含在船員訓練手冊中。
每個呼吸器應標有:
a)型號名稱;
b)縮寫“SCBA”;
c)生產日期;
d)序號;
e)制造商或商標;
f)本部分標準編號和出版時間;
g)認證有效日期(若有);
h)下次維修或復測日期(若有)。
以上為標準部分內容,如需看標準全文,請到相關授權網站購買標準正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