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23-04-08 16:05 瀏覽次數:
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,提高消防安全意識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制定本制度。
1.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,提高消防安全意識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防止火災事故發生。
2.為了規范消防安全評估工作,確保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,提高消防安全評估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水平。
本制度適用于消防安全評估機構、評估人員以及被評估對象。
1.消防安全評估機構:負責制定評估計劃,組織實施評估工作,收集、整理、分析評估結果,并向被評估對象反饋評估結果和解決措施。
2.評估人員:按照評估計劃,實施現場檢查和測試,對被評估對象的火災危險性、消防安全設施、消防安全管理、火災預防措施等方面進行評估,并提出解決措施。
3.被評估對象:按照評估計劃,提供相關資料,配合評估人員進行評估,并對評估結果和解決措施進行確認。
1.制定評估計劃:消防安全評估機構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,制定評估計劃,明確評估目的和范圍,確定評估對象和評估方法,確定評估標準。
2.實地檢查和測試:評估人員按照評估計劃,實施現場檢查和測試,對被評估對象的火災危險性、消防安全設施、消防安全管理、火災預防措施等方面進行評估,并采取相應的措施解決。
3.評估:評估人員根據實地檢查和測試的結果,對被評估對象的火災危險性、消防安全設施、消防安全管理、火災預防措施等方面進行評估,并得出評估結論。
4.反饋意見:評估人員將評估報告反饋給被評估對象,征求意見和建議,不斷完善評估報告。
5.總結:總結評估工作的經驗和教訓,為今后的評估工作提供參考。
1.消防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,確保評估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符合規定,確保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。
2.消防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加強自身建設,提高評估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,以確保評估工作的質量和效率。
3.消防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對評估結果和解決措施進行跟蹤管理,及時了解被評估對象的整改情況和消防安全狀況,確保消防安全評估制度的有效性和實用性。
4.消防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定期對評估結果和解決措施進行分析和總結,發現問題及時解決,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評估制度,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。